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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人社局《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宿職評〔2023〕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23年度全市建設工程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申報建設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應符合省住建廳、省人社廳《安徽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建人〔2019〕87號)、《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職稱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建人函〔2021〕288號)、《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職稱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建人函〔2022〕504號)、《關于開展2023年度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23〕384號)等規定的適用范圍、基本條件、資格及能力業績條件等相關要求。
二、申報有關要求
(一)準確把握申報相關條件。專業技術資格任職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計算,時間計算至2023年12月31日。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職年限連續計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職年限累計計算。2022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報。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相應職業資格,可按《安徽省關于在部分領域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的指導意見》(皖人社發〔2017〕72號)對應的相應系列和層級職稱,且被聘任在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上,符合晉升條件的,可持證書直接申報。申報人員繼續教育學時應符合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號)等有關規定。
(二)嚴格執行誠信承諾和公示制度。根據國家和省職稱評審管理有關規定,申報人必須簽署《個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承諾提交的所有申報材料真實可靠。用人單位需對申報人員有關信息和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對申報人員提供的材料嚴格把關,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如發現弄虛作假,該單位及個人三年內不允許申報建筑系列職稱。對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安徽省建設工程職稱管理服務平臺和全省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
(三)認真落實逐級審核工作責任制。各縣、各有關單位要嚴肅職稱評審工作紀律,按照“誰受理、誰負責、誰簽字”的要求,對申報人提交的材料逐級認真審查、嚴格把關。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特別是申報人的身份、年齡、學歷、資歷、業績和考核等情況,由本人及其所在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負責。對履行審核把關職責不力的單位或個人,情節嚴重的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關于非國有職稱和社會化職稱銜接。從2018年起,我省將不再開展各類非國有職稱工作。以前通過各類非社會化評審等途徑取得的職稱資格在我省非公經濟組織中依然有效,無須換發社會化職稱(資格)證書。在申報社會化職稱時,降一級別使用。
(五)其他規定。對上年度評審委員會綜合評議時未通過者,若無新的專業工作業績,本年度不予受理。專業技術人員在同一年度只能申報評審一種系列(專業)職稱,不得同時申報兩個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兩個不同專業的職稱。對難以認定是否具備專業技術資歷和經歷的人員,需提供近三年本人的工資審批文件及工資表、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其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材料。
三、申報程序
宿州市建設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實行網上申報及評審,并于12月底前完成。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專技人員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網址:http://hrss.ah.gov.cn/)欄目開通全省統一管理的職稱評審公共服務,全面推行職稱申報、受理、審核、評審、公布、發證等全過程一網通辦。
(一)網上申報。
1.申報時間:建設工程系列線上申報時間:9月20日—10月21日,逾期申報系統將關閉,不再受理新增人員申報。審核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20日。
(二)申報程序。
申報職稱評審,需經個人申請、用人單位審核同意并公示后,逐級上報。登錄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點擊“資訊中心”下方“專題專欄”中的“專技人員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進入該系統首頁,選擇“職稱申報”,跳轉至登錄頁面,選擇“個人登錄”下方“安徽政務服務網”,輸入相應賬號、密碼、驗證碼進行登錄即可。進入“職稱申報”頁面后,請先在網頁右上角下載操作指南和常見問題解答,按照說明進行操作。
1.個人申請。申報人須對所有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提交《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在同一年度只能申報評審一種系列(專業)專業技術資格,不得同時申報兩個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兩個不同專業的專業技術資格。對在同一年度多頭申報職稱資格的,取消其申報資格;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原則上予以取消資格(未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審核推薦和委托評審的,評審結果一律無效)。
2.用人單位初審、公示。用人單位須認真審核本單位申報人員情況,對申報人提交的各類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進行審核,審核人簽字后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對申報人員在用人單位的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方可上報,并出具《單位公示證明》。
3.人社、業務主管部門復核。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按規定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線上復核,對申報人員身份、工作崗位、學歷、資歷、業績成果以及提供相關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把關。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予以報送;對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4.評委會組建單位審核。評委會組建單位按照職稱評審標準條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渠道退回。職稱評審結束后,評委會組建單位通過網站公示評審結果,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三)申報材料。
申報職稱評審人員應按規定認真準備申報材料,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和上傳材料,線上需提交以下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2.《單位公示證明》;
3.《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
4.《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系統內下載)或《非在編人員證明》(事業單位申報人員需提交);
5.《申報破格評審 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申報破格評審人員需提交);
6.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或聘任文件;
7.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學時驗證頁;
8.各類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
(四)紙質材料報送。
申報人完成網上申報,材料初審通過后,及時將紙質材料逐級簽署意見、蓋章,并向建筑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市住建局902室)報送,報送時間為11月20日至11月30日。需報送的紙質材料具體如下:
1.《委托評審函》(含委托評審人員名單)1份。由各縣、區人社局,市直單位或市屬企業出具。
2.《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2份,可通過職稱申報系統導出打印,逐級審核蓋章,表內貼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評審通過后《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原渠道退回,由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妥善保管。
3.《破格申報 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1份。此表僅供破格申報人員填報,可通過職稱申報系統導出打印。
四、申報注意事項
(一)業績材料(工程師)、論文、論著。
1.業績成果材料應突出代表性,對多人共同完成的項目,需提供本人在該項目中承擔工作及發揮作用的相關證明材料;比如:獎勵證書、竣工驗收備案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質量監督報告、規劃設計圖(規劃文本)、施工圖等能反映本人業績的有關材料。獎勵證書及其它反映業績成果的材料以及有關部門出具的認定證明(材料由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不能如實提供相關業績材料的,或提供相關材料有涂改等弄虛作假的,一律按業績不符合處理。
2.論文材料應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錄、刊號或標準書號的印刷頁、正文等。取得現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期間業務總結,內容必須如實反映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專業成果、社會和經濟效益等,由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2000字以內,以近一個任期為主)。如因上傳材料不符合要求影響評審結果的,責任自負。
(二)繳費方式。
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評審費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5〕72號)規定,評審費收費標準為:中級160元/人,初級100元/人。
(三)其他事項。
1.登錄安徽省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服務平臺職稱申報專欄后,請先在網頁右上角下載操作指南和常見問題解答,按照說明進行操作。
2.申報人員有關信息需要在用人單位、市住建局和市人社局進行“三公示”,公示期均不少于5個工作日。嚴格落實國家有關規定,事業單位申報人員必須是在職在崗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人員)、離退休(含返聘在崗)、事業單位在職管理崗位人員均不能參與職稱評定。長期聘用在事業單位的人事代理人員從當地人才服務機構上報。
3.申報人務必確保網上申報所有信息真實、準確、規范,圖片清晰、可辨認、無顛倒。如因上傳材料不符合要求影響評審結果的,責任自負。
4.建設工程系列大中專畢業生和畢業研究生確定職稱仍從線下申報。
未盡事宜以省住建廳、市人社局文件為準。
辦公室地址:銀河一路559號住建局大樓九樓902室
咨詢電話:市住建局 3021807 市人社局 3021623
宿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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