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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第二輪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意見(36-1),整改措施經相關整改牽頭單位驗收并出具驗收意見表。按照銷號流程,現對該項整改措施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如對完成情況有異議,請于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7日以書面或電話(詳見附件)等方式向市住建局反映。
附件:第二輪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意見(36-1)整改措施完成情況公示表
日喀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6月11日
附件下載:第二輪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意見(36-1)整改措施完成情況公示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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