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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提出要推進建筑垃圾集中處理、分級利用。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完善全省建筑垃圾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產生、轉運、調配、消納處置以及資源化利用全過程管理,切實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研究起草了《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九部門關于加強貴州省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和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二、起草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國務院《“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環固體〔2021〕114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建質〔2020〕46號),《關于印發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指導手冊(試行)的通知》(建辦質〔2020〕20號),《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規范條件(暫行)》(工信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16年第71號),《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CJJ/T 134-2019)《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技術標準》(JGJ/T 498-2024),《貴州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貴州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貴州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文件,借鑒相關省市經驗,結合貴州實際,進行起草。
三、總體要求
到2025年,全省城市建筑垃圾分類處理和全過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建筑垃圾處置及資源化利用能力顯著提升。到2030年,基本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治理體系,源頭減量、分類處理、運輸監管和規范處置全過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實,地級城市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
四、重點任務
圍繞制定工作規劃、壓實減量責任。推動源頭減量、實施分類處理、嚴格運輸監管、開展存量治理、推進設施建設、引導產業發展、推廣再生產品應用、提升監管能力等十個方面,明確具體工作內容責任。
五、貫徹落實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省級統籌、城市負總責的工作責任制,完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門間協調機制,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目標、推動任務落實。
(二)落實要素保障。指導各地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國債等資金支持,充分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推進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資源化利用設施設備更新,支持資源化利用重點項目建設。
(三)明確協同職責。建筑垃圾治理實行“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原則。明確各部門職責,各部門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建筑垃圾規范化管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
(四)加強教育宣傳。指導各地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建筑垃圾管理與資源化利用在節約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促進循環經濟發展中發揮的重要作用,普及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常識,增強社會公眾節約資源和環保的理念,提高社會參與度和認知度,為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指導意見》配套了1個附件,即“相關術語及釋義”,以便強化各部門各地區對建筑垃圾的了解。
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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