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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開展2024年度成都市工程技術建筑專業中(初)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成住建發〔2024〕185號
市級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省、市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有關要求,為做好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級工程技術建筑相關專業中(初)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渠道
在我市從事工程系列建筑專業技術工作并符合相關申報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通過與其建立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須為在蓉單位)推薦,可在我市申報2024年度工程技術建筑專業中(初)級職稱評審。
申報人申報時最近6個月須在成都市范圍內在單位連續繳納社保(現參保單位應與推薦單位一致,不含申報當月)。
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聘任制公務員及離退休人員(從審批機關審批的退休時間起計算)以及處于職稱申報評審影響期內的人員,不得申報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
(一)市屬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由本人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推薦,通過市級主管部門(單位)進行申報。
(二)勞務派遣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審,其所在的勞務派遣公司須為在成都市域內登記注冊并有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企業,與申報人員簽訂2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申報人材料均須勞務派遣公司和用工單位“雙公示、雙審核、雙蓋章”。勞務派遣的申報人員,由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推薦,向各級主管部門申報。
(三)在我市就業的國(境)外專業技術人員可按《成都市國(境)外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實施辦法》 (成人社職稱〔2021〕85號)參加職稱評審。
(四)中央駐川在蓉單位需委托評審中(初)級職稱的,需由推薦單位按照要求征得成都市人社局同意,單位憑同意委托評審證明材料,方可進行申報。
本通知適用于市本級工程技術建筑專業中(初)級職稱申報。區(市)縣屬地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建設工程專業中級職稱評審的,向成都市區(市)縣工程技術建設工程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進行申報。
二、申報專業
建筑設計、城市設計、建筑美術設計、城鄉建設規劃、工程測量、巖土工程、房屋建筑結構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白蟻防治工程、給排水工程、建筑電氣與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調工程、機械設備安裝、消防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價、工程管理。
三、申報條件
(一)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遵守誠信承諾,無不良誠信記錄。
(二)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規定,申報人應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
(三)年度考核。任現職以來,申報前規定任職年限的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
(四)專業技術人員同一年度不得在本市申報評審兩個(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五)申報人員任現職期間,如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申報或延遲申報:
1. 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影響(處罰)期內不得申報。
2. 申報人員須對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實性負責,在申報評審各階段發現學歷、資歷、業績等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論文、技術成果等失信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評審資格,將情況記入失信人員名單,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
3. 在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生產經營等活動中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責任人,在影響(處罰)期內不得申報。
4. 申報前規定任職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現1次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遲1年申報。
(六)申報學歷資歷條件
1. 申報技術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
(2)具備大學專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在建設工程技術崗位上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
(3)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高級工班、中級工班畢業,在建設工程技術技能崗位上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
2.申報助理工程師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建設工程技術崗位上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
(3)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技術工作時間滿2年。
(4)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技術工作時間滿4年。
3.申報工程師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技術工作時間滿2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技術工作時間滿4年。
(4)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技術工作時間滿4年。
4. 按照《關于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可聘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8〕122號)和《四川省建設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川建行規〔2023〕3號)精神,申報人取得部分可聘職業資格證書,被用人單位聘任(聘用單位與參保單位名稱一致)相近相關工程技術專業職務,并滿足學歷、資歷等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在成都市申報相近相關專業的工程師職稱評審。其任職資格時間以用人單位聘任文件上明確標注的落款為準(聘任時申報人須在該單位參保)。以職業資格申報的企業人員需在推薦單位注冊,事業單位人員需聘任對應專業技術崗位。
5. 高技能人才申報工程技術建設工程專業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按《成都市工程技術領域技術技能人才職業融合貫通發展實施細則》(成人社發〔2019〕16號)文件執行。
(七)需要進行職稱同級轉評的,應取得中(初)級職稱后:
1. 工程系列非建設工程專業職稱人員,至少再從事與新評審專業名稱相同的工程技術工作初級滿1年、中級滿3年方可申報評審。
2. 工程系列建設工程相關專業職稱人員,從事建設工程其他相關專業滿3年,可根據專業能力和相關成果申報評審建設工程現從事專業相應層級職稱,申報層級不高于已取得建設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層級。取得建設工程多個職稱專業的人員,申報高一級職稱時,業績成果和專業工作年限不合并計算。
(八)申報人的任職資格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若取得多個職稱證書,任職年限均從最后取得的職稱證書開始重新計算。
(九)職稱制度改革前取得的“稱號類”中(初)級職稱,須在我市參加同級轉評后方可參加高一級職稱評審。
(十)基層傾斜政策。
1. 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提前1年申報高一級職稱:
(1)參加援藏援彝服務期滿1年以上,工作成效顯著的。
(2)“四大片區”(秦巴山區、烏蒙山區、大小涼山彝區、高原藏區)外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四大片區”服務滿1年,或與“四大片區”企事業單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務關系,或參加精準脫貧、鄉村振興工作,成績突出,并受到省、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及其部門表彰的。
(3)獲得建設工程類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
(4)在基層【全省鄉鎮(城關鎮除外)、脫貧縣、國家和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民族地區(甘孜、阿壩、涼山州各縣市及其他民族自治縣、少數民族待遇縣)所屬有關單位】工作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首次申報評審職稱的。
同時符合兩項以上條件的,提前申報年限不累計計算。
2. 在基層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累計工作滿15年的可降低一個學歷等次申報評審中級職稱。
申報條件僅作為申報依據,申報人是否達到相應專業技術水平,由評審專家綜合評議提出評審具體意見。
四、能力、業績要求
根據《四川省建設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川建行規〔2023〕3號),申報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稱評審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技術員
1. 能力
(1)熟悉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基本掌握本專業技術(操作)標準、規范、規程。
(3)具有完成一般技術輔助性工作的實際能力。
2. 業績
參與完成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業績。
(二)助理工程師
1. 能力
(1)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掌握本專業技術(操作)標準、規范、規程。
(3)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具備一定的工程技術分析、判斷、總結能力,能夠撰寫技術報告。
(4)能夠指導技術員工作。
2. 業績
參與完成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業績。
(三)工程師
1. 能力
(1)熟練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掌握本專業技術(操作)標準、規范、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
(2)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建設工程項目、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技術問題的能力;具備一定的工程技術研究、分析、判斷、綜合、總結能力,能夠撰寫解決較復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
(3)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和傳技帶徒。
2. 業績(兩大項)
(1)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參與完成2項市(廳)級科研項目或3項縣級科研項目,并通過驗收或第三方機構鑒定。
②參與完成2項甲級,或4項乙級,或8項丙級建設工程勘察項目。
③參與完成2項大型,或4項中型,或8項小型建設工程設計項目。
④參與完成1項大型,或2項中型,或6項小型建設工程施工項目。
⑤參與完成1項大型,或3項中型,或8項小型建設工程的項目管理、質量安全監督、工程監理、檢測鑒定、工程造價過程技術咨詢管理。
⑥參與完成6項大型或12項中型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造價、技術經濟分析、招投標成果文件的編審。
⑦參與完成3項縣級以上城鄉建設規劃,并已印發實施。
⑧參與完成2項大型,或4項中型,或10項小型白蟻防治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
⑨參與完成4項大型,或8項中型,或12項小型供熱、供氣、供水、排水工程項目的施工、設施設備運行維護。
⑩參與完成1項大型,或2項中型,或3項小型環境衛生工程項目的施工、設施設備運行維護。
?獲得與本專業技術相關的1項發明專利或2項實用新型專利,并已取得了較高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參與研制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1項以上并已推廣應用,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2項以上。
?參與建設工程政策研究、技術咨詢和管理服務工作,在為政府部門提供決策參考、組織科學管理、強化服務保障等方面業績貢獻突出,提出的意見建議被縣級以上政府部門正式出臺的3個以上政策文件采納采用。
(2)任現職期間,具有1篇以上由本人撰寫、與申報專業一致、代表自身專業理論和技術水平的技術報告、課題研究報告、施工或調試報告、規劃設計方案、案例分析報告等技術成果。
五、申報流程
我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審核、評審等一系列工作,通過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網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辦理。個人操作手冊、單位操作手冊可在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主頁下載。
(一)用戶注冊。職稱申報系統按照申報單位先注冊、申報人后注冊的順序操作。市級主管部門、區(市)縣人社部門、區(市)縣主管部門、申報單位、申報人提前進入系統逐級注冊。各級主管部門注冊,報同級人社部門審核;主管部門所屬企(事)業單位注冊,報主管部門審核;非公有制企業(組織)、注冊地在我市的市外國有企業注冊,報登記注冊所在地區(市)縣人社部門審核。中央駐川一級單位注冊,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所屬單位逐級注冊。逐級報送職稱申請時,若無法選擇上級單位或主管部門,請聯系相應機構進入系統注冊,已注冊的用戶,無需重復注冊。
(二)個人申報。申報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按照要求如實填寫上傳相關佐證材料,選擇對應職稱評審委員會進行申報。如申報專業選擇框中沒有擬申報的專業,請按相近相關專業自愿選擇填報。業績成果如有涉密內容,請按規定進行脫密處理。
(三)單位推薦。申報單位以法人方式登錄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對申報人員申報資格和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逐級審核(含學歷學位、任職年限、工作業績、獲獎情況、發表論文論著等)。對符合申報條件的,應將其資格條件和工作業績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且不得早于當年申報開始時間,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所在單位蓋章上傳《公示結果證明》《單位綜合推薦意見》掃描件,按系統程序報主管部門(單位)。單位綜合推薦材料須明確推薦意見,經單位領導審簽并加蓋公章,全面、真實、準確反映申報人取得現職稱資格以來的思想政治表現和遵守職業道德情況(含年度考核情況)、能力業績,以及單位審核和內部公示情況。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不得推薦上報。
(四)主管部門審核。主管部門及時登錄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對申報人員的申報資格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報相關評委會。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應予以退回或不通過,并在系統中注明原因。
(五)評委會審核受理。評審委員會按規定的范圍、權限和 程序受理申報材料。不符合資格條件、不屬于受理范圍或未按規定程序報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續不齊備的,一次性告知補正,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申報。未按要求補正資料,評委會再次退回,退回材料第3次提交評委會審核仍不符合要求的,本次申報終止不予受理。
(六)申報人繳費。申報人自評委會審核接收后,自行登錄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按照系統提示進行繳費(支付寶掃碼繳費),并通過四川省財政電子票據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發票查詢打印后將發票上傳至系統。
(七)評審表報送。經評委會審核通過的申報人,在評審系統顯示“評委會已接收”后,須從評審系統導出并打印《四川省職稱評審申報表》(以下簡稱“評審表”),本人在《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上簽字,逐級完成推薦審查意見填寫、簽字、蓋章等手續后,將2份評審表報送至成都市住建行業人才服務中心(高新區錦城大道961號510辦公室)。委托評審的,需同時提交《專業技術職稱委托評審函》。
(八)職稱評審。職稱評審委員會按規定組織評審。評審表決會議結束以后,對評委會評審表決未通過的人員,不重新進行評審。對評審擬通過人員名單,在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網站和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結果反饋至發證單位。
申報中級職稱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須分別按照以下規定參加現場答辯。
①非本專業學歷。
②破格申報。
③取得建設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對應申報中級職稱。
④高技能人才申報中級職稱。
⑤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及專業組根據申報人員情況認為需要參加現場答辯。
申報中級職稱須參加答辯的人員,答辯時間、地點和人員名單,屆時將在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發布。
(九)確認及證書發放。發證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并發文確認職稱任職資格,生成電子職稱證書,不再制作發放紙質職稱證書。申報人可在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中下載打印電子證書,用人單位將《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原件存檔,可將復印件交申請人保存備查。
六、申報安排
(一)個人網上初次申報時間:2024年12月10日9:00—2025年1月9日17:00(逾期不得補報)。
(二)申報人所在單位初次審核截止時間:2025年1月10日17:00。
(三)主管部門審核時間(即評委會初次接受截止時間):2025年1月14日17:00。
(四)個人修改提交截止時間:2025年1月18日17:00(逾期視為放棄申報)。
(五)申報人所在單位修改提交截止時間:2025年1月20日17:00。
(六)主管部門修改提交截止時間(即評委會最終接受截止時間):2025年1月22日17:00。
(七)個人繳費截止時間:2025年2月12日17:00,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八)主管部門報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專業技術職稱委托評審函(申報人無須提供)》時間另行通知。
個人及單位需在評委會設置的規定時間內通過“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完成個人申請填報及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逾期不得補報)。主管部門(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核工作,并推送評審委員會(逾期不再受理)。請確保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充分考慮單位公示、審核等環節所需時間,盡早提交申報材料,避免因平臺關閉等原因影響申報。
七、申報材料
(一)《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1份,由申報人從網上申報系統中填報并下載打印,其中的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須本人簽字,交所在單位審核并加蓋單位印章。
(二)申報人應提供最近6個月在成都市范圍內連續繳納的社會保險記錄(不含申報當月)和四川省養老保險歷年繳費信息(可通過天府市民云APP等渠道查詢并打印)。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與工作業績匹配情況作為職稱評委會及專家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若申報人申報相應層級職稱有任職年限要求的,在任職期間有省外工作經歷,請提供相應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材料。
(三)現任專業技術職稱資格材料(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持職稱證書申報應提供:申報人已取得的中(初)級職稱證書和其取得中(初)級職稱的《評審表》或任職文件(對涉及本人角色或其他重要信息的部分重點標識);同時申報人員還需提供與原申報職稱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當時在當地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材料。
2.持職業資格證書申報應提供:申報人已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在《四川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可聘專業技術職務對應表》(川人社辦發〔2018〕122號)規定范圍內)和相應注冊證書的完整彩色掃描件(事業單位人員不需提供,封面頁和內容頁);同時,還須提交申報人被聘任在專業技術初級職稱崗位上的聘書或聘文彩色掃描件(與初級職稱任職年限一致、聘任時在聘用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申報人的任職資格時間以用人單位在聘任文件上明確標注的聘任時間或落款時間起算。
(四)屬勞務派遣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我市申報職稱,還需提供勞務派遣公司和用工單位“雙公示、雙審核、雙蓋章”的相關證明材料及勞務派遣公司的勞務派遣許可證、派遣協議(可只提供能證明派遣工作性質的內容及協議首尾頁)的彩色掃描件,與申報人員簽訂2年及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
(五)申報人的學歷證或學位證的彩色掃描件。2001年以來國內高等教育畢業的申報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線驗證有效期設置為6個月及以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國(境)外高校的畢業生,還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01年以前畢業的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若無法通過網上準確查詢核實其畢業證、學位證信息的,由用人單位對本人檔案學籍材料進行審查后,提交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的書面證明材料。
(六)業績成果及佐證材料。申報人須認真閱覽本通知第四條關于能力、業績的要求,提供本人能力、業績和成果佐證材料,每填寫一項業績、成果均須提供佐證材料(對涉及本人角色或其他重要信息的部分重點標識)。證明材料要能明晰與申報人的關系及其所發揮的作用,不能只提供單位出具的業績證明(即所謂的“業績白條”)。
(七)繼續教育證明材料。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貫徹實施意見》(川人社發〔2016〕20號)要求,結合申報通知及實際工作情況參加當年繼續教育,當年度繼續教育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的情況作為其申報評定高一級職稱資格的重要內容。
(八)年度考核材料。申報人提供申報年限需求的對應年度考核材料,未建立考核機制的單位出具相關考核證明。
(九)申報人員應盡量提供任現職以來取得的與現從事專業相近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專業培訓證書等,作為職稱評審的綜合參考及加分項目。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不作為職稱評審的必備條件。
(十)享受傾斜政策的申報人員需提交相應的佐證材料。
以上所有申報材料均須彩色掃描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并對照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個人申報信息”欄和“單位審核端”逐一上傳相應材料。單個上傳系統材料大小不超過10M。
八、收費標準
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規〔2023〕473號)規定,技術員、助理工程師職稱評審費每人次100元,工程師評審費每人次140元,答辯費60元。
九、其它事項
(一)市級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在受理職稱申報的過程中,要明確專人負責,嚴格按照職稱申報規定和條件認真核實相關情況。將評審表收齊后統一報送成都市住建行業人才服務中心高新區錦城大道961號510辦公室審核(中心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材料)。
(二)資格審查貫穿職稱申報評審的全過程,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申報人員應對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嚴肅、慎重地簽訂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在申報、推薦、審核、評審、公示、復核等各個環節中,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申報資格;已取得的職稱資格及證書予以撤銷,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將情況記入失信人員名單予以通報并抄送其所在單位。對用人單位未認真履行審核推薦職責,一年內有2人及以上存在證書信息虛假申報職稱的,在申報職稱時納入重點關注名單,進行約談或通報并抄送其主管部門,情節嚴重的限制網上推薦資格。對協助造假的企業或機構,按規定列入違規失信“黑名單”。
(三)嚴格落實“考培分離”凈化評審環境。市住建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或機構開展各種職稱評審培訓或代辦職稱,不收取所謂的“服務費”“代辦費”等其它費用,請廣大專業技術人才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申報人員可登錄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網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選擇“通知公告”—“成都市”,及時關注職稱申報評審通知的相關信息和要求。
電話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申報業務及流程咨詢電話:028-86279136
成都市住建局機關紀委(監督)電話:028-61889324
系統技術咨詢電話:15982396484,18582368002
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2月9日
來源:成都市住建局 官網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師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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