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app免費領取會員
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決定啟動國際生物谷壩光核心啟動區人才公寓項目保障性租賃住房(以下簡稱本批次住房)的配租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況
本批次住房位于大鵬新區葵涌街道,白沙灣路與元灣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約90米(壩光展示廳對面),總房源共688套。其中,294套為建筑面積55-61㎡的兩房,142套為建筑面積69-73㎡的三房,252套為建筑面積85㎡以上的三房。
二、配租對象及申請條件
本批次住房配租對象為符合政府組織配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條件的個人。
認租本批次住房,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均未在本市擁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二)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優惠政策,但承租社會主體出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除外;
(三)申請人在本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者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且累計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
(四)申請人具備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人才引進遷戶核準條件,具有本市戶籍的申請人不受人才引進遷戶年齡條件限制(人才引進遷戶核準條件詳見附件1)。
申請人應當以家庭為單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請,申請人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應當列為共同申請人。年滿十八周歲的子女、申請人父母、申請人配偶父母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其中年滿十八周歲的子女應當在本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申請人父母、申請人配偶父母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不得作為申請人。
三、配租面積標準
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條件的年滿十八周歲的子女、申請人父母、申請人配偶父母計入配租面積家庭人口數。
兩人家庭可認租建筑面積55-61㎡的兩房戶型住房;
三人家庭可認租建筑面積55-61㎡的兩房戶型住房或69-73㎡的三房戶型住房;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認租建筑面積55-61㎡的兩房戶型住房或建筑面積69-73㎡的三房戶型住房或建筑面積85㎡以上的三房戶型住房。
申請人自愿認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數對應建筑面積住房的,視為其已按照標準享受住房保障。
四、配租方式
認租家庭可線上認租兩房戶型或三房戶型,但不能同時認租兩房戶型和三房戶型。
本批次住房實行集中認租、公證搖號排序、審核公示并安排選房簽約。
合格的認租家庭按公證搖號確定的順序依次選房,房源選完即止。選房家庭選房時,只能在其認租意向項目中選擇一套房源。
五、申請材料
認租家庭應當通過線上提交以下材料:
(一)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表(個人);
(二)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與子女的關系證明(戶口簿、出生證、收養證明、公證書等);
(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初婚的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生效的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等離婚證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結婚證及前段婚姻離婚證明材料;喪偶的提供喪偶證明材料;未婚的無須提供婚姻狀況證明)。
(四)以下證明材料之一:
1.學歷(學位)證書;
2.國家職業資格二級/技師證書或國家職業資格一級/高級技師證書;
3.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高層次人才證書;
4.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及中專及以上學歷證書;
5.技師職業資格證書、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職業資格證書;
6.世界技能大賽和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獲獎證書;
7.“中華技能大獎”證書、“全國技能能手”證書、“廣東省技術能手”證書或“深圳市技術能手”證書;
8.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證書。
六、配租程序
(一)網上認租
認租家庭進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方網站—“政務服務”—“服務主題”—“住房保障服務”—“保障性租賃住房認租申請”頁面,填報申請信息,線上提交申請材料,同時簽署誠信申報聲明,對申請材料和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申請人成功提交認租申請后系統自動生成認租編號,該編號作為后續進行公證搖號的號碼。
網上認租時間為:2024年11月20日11:00至2024年11月29日18:00。網上認租時間截止時點仍未完成網上認租的,視為放棄認租本批次住房。認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戶籍、婚姻、認租意向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于認租時間截止時點前登錄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方網站進行變更,逾期不予變更。
本次認租家庭認租資格的核查時點為2024年11月29日18:00。
(二)公證搖號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將發布本批次住房配租搖號公告。公證處對認租家庭通過搖號方式分別確定本批次住房兩房戶型隊列和三房戶型隊列的順序號,搖號結果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方網站發布。
(三)認租資格核查
公證搖號結束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根據公證搖號確定的順序號,結合認租情況分別對兩房戶型隊列和三房戶型隊列一定數量的認租家庭,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資格核查,核查結果將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方網站公示。
(四)發布選房簽約通告
核查結果公示結束后,確定選房名單,安排選房和簽訂租賃合同,具體時間安排將在選房通告發布時予以公布。
七、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標準
(一)租金標準
租金標準為13.8元/月?平方米;單套住房的具體租金,在租金標準基礎上,考慮樓層、朝向、裝修標準等因素修正確定。
(二)物業管理費標準
物業管理費標準為2.82元/月?平方米。
物業管理費由承租人繳交。
八、投訴舉報和監督
市民如發現違規線索,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提倡實名舉報并提供聯系方式,有關部門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
九、重要提示
(一)申請人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無論在公示期間還是公示之后,一經發現,將依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公共租賃住房在冊輪候人簽訂租賃合同或入住備案登記后,將退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冊。
(二)由于項目尚處于接收查驗階段,為確保安全,不安排現場看房。各認租家庭可通過項目簡介、樓層平面圖、戶型圖(詳見附件2)了解項目情況及室內格局。
已認租其它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或政府組織配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且符合本通告規定申請條件的認租家庭,可同時認租本批次住房,但一個家庭只能選定并承租一套住房。
(三)認租家庭已簽訂安居型商品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認購協議書,且認購協議書仍有效的,不納入本次選房名單。
(四)年滿十八周歲的子女、申請人父母以及申請人配偶的父母作為共同申請人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因自身原因不再作為共同申請人且搬離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在原入住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滿后,可以申請人名義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
(五)請認租家庭按規定及時辦理認租、選房、簽約等事項。凡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手續的,均視為自行放棄本次認租。
(六)根據《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規定,認租家庭有如下行為之一的,視為放棄本次選房:
1.選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區及意向建筑面積標準的房源但未選定住房;
2.選定住房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
放棄選房累計三次的,或者簽訂租賃合同后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以內不得再次申請政府組織配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
(七)承租期間,申請人家庭人口數減少不再符合原住房配租面積標準的,可以繼續承租至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期限屆滿申請續租的,產權單位或者運營管理單位根據情況調整對應面積標準的房源,或者對超出配租面積標準的部分按照市場參考租金計收。
(八)本次供應項目的停車位緊張,請有停車需求的申請家庭謹慎選擇。承租人的停車需求應服從停車場管理單位的管理,遵守管理單位相關規定;實際停車位使用規則及情況,請咨詢項目物業管理處。
(九)本次供應項目是否能落戶及辦理居住證事宜,以轄區派出所的相關規定為準。
(十)本次供應項目周邊學校(含幼兒園)學位均處于緊張狀態,無法完全滿足承租住戶適齡兒童入讀需求,具體情況以項目所在區教育局或項目周邊學校發布的信息為準。
(十一)生成的認租編號僅對本批次住房配租有效。
(十二)若本批次住房配租結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將另行分配。
(十三)本次供應項目具體入住時間以有關通知為準。
(十四)業務咨詢地址及電話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聯系地址:福田區紅荔西路蓮花大廈東面一樓(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聯系服務群眾工作室),咨詢電話:0755-88631666,接聽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五)其他事項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負責解釋。
附件:
1.人才引進遷戶核準條件
2.國際生物谷壩光核心啟動區人才公寓項目簡介、樓層平面圖、戶型圖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24年11月20日
相關附件
本文版權歸腿腿教學網及原創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謝絕轉載。
上一篇:政策新聞 | 關于2024年第二十二批申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初始注冊審查意見的公示
下一篇:政策新聞 | 淮北市“三化轉型”打造“淮北建造”升級版
推薦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