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丨漳州市住建局、閩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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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漳州市住建局、漳州市財政局、漳州市國資委聯合印發了《漳州市區家庭住房“以舊換新”實施方案》。漳州成為福建全省首個以“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原則實施住房“以舊換新”的城市。
什么是“以舊換新”?
在規定的時限和區域范圍內的存量住房產權人通過“以舊換新”平臺售出存量住房后,由本人、配偶或子女在薌城區、龍文區、高新區范圍內購入新建商品住房的市場行為。
“以舊換新”的模式
由漳州安居智家住房開發有限公司、漳州城投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分別為福建漳龍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公司、福建漳州城投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公司,以下統稱“運營主體”)聯合搭建“以舊換新”平臺,并按公開自愿原則征集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估價機構,以市場化原則合作構建、合作運作。
存量住房產權人申請“以舊換新”,并和運營主體簽訂“舊房”的《預購買協議書》,由平臺合作的中介機構提供“優先賣”等服務,同時存量住房產權人選擇意向房源。預購買協議簽訂之日起60日內,如“舊房”未能順利售出,則由運營主體按評估價格90%購買,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保租房)進行運營管理,供公共租賃住房(公租房)輪候對象和新市民、青年人等無房市民申請承租。
申請“以舊換新”的“舊房”需滿足什么條件?
1.區域范圍:九龍大道以西、北江濱路以北、金峰路以東、北環城路以南。
2.產權面積:不大于70平方米。
3.產權狀況:權屬清晰、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
4.建成時間:2009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竣工驗收備案。
5.評估價格:評估單價不高于9000元/平方米。
6.房屋結構:磚混結構或框架結構(不含房屋結構安全性等級為C級或D級的存量住房)。
起止時間
起止時間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若運營主體累計購滿1000套存量住房,則提前終止“以舊換新”。
掃碼查看《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漳州市財政局 漳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漳州市區家庭住房“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丨漳州市住建局、閩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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