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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運城市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4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運城市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工作方案
為加快推動運城市建筑領域節能降碳,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24〕4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標
不斷完善建筑節能制度體系建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提升綠色低碳發展質量。到2025年底,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完成“十四五”城鎮既有建筑節能改造200萬平方米,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爭達到8%。到2027年,建筑領域節能降碳水平全面提高,新建建筑綠色低碳發展質量穩步提升,城鎮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進一步推進,建筑用能結構更加優化。
二、重點任務
(一)強化城鎮新建建筑節能管理
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執行國家、省現行建筑節能標準,規范選用高效節能門窗,強化外圍護結構保溫材料、門窗等建筑節能產品質量管控。優化城鎮新建建筑節能降碳設計,采用高效節能低碳設備,加強外墻自保溫、內保溫及外墻保溫裝飾一體化材料應用,提高建筑圍護結構的保溫性能和防火性能,實現能效提升與性能質量并重。推動國有資金投資公益性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標準試點建設,規劃建設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集中連片示范區。壓實工程建設各方責任,加強對年運行能耗1000噸標準煤(或電耗500萬千瓦時)及以上建筑項目節能審查,嚴格執行建筑節能降碳強制性標準,重點把好工程項目施工過程和竣工驗收關。(市住建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能源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項任務均需各縣(市、區)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貫徹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二)全面發展綠色建筑
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公共建筑執行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大型公共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國有資金參與投資建設的公共建筑及其他有條件的項目執行二星級及以上標準,超限高層建筑執行三星級標準,提升城鎮新建建筑中星級綠色建筑比例。以政府投資項目、大型公共建筑、超限高層建筑為重點,集成應用BIM、超低能耗、裝配式建造、可再生能源等綠色創新技術,創建綠色建筑創新項目。(市住建局負責)
(三)推進城鎮既有建筑能效提升
對城鎮既有建筑進行全面摸底排查,結合房屋安全情況,建立建筑節能改造數據庫和項目儲備庫,合理確定改造時序,明確改造內容,制定年度改造計劃。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清潔取暖等工作,依據《山西省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技術標準》(DBJ04/T243-2024),按照確定的技術路線,對居住建筑圍護結構、室內供熱系統計量及溫度調控、熱源和供熱管網熱平衡改造,改造部分能效達到現行標準規定。鼓勵運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模式,因地制宜實施公共建筑用能監測與控制系統、照明系統、采暖通風空調系統、配電系統等節能改造,未采取節能措施的公共建筑改造后實現整體能效提升20%以上,確保2030年前完成應改盡改。(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城鎮既有建筑設備設施節能更新
黨政機關、學校、醫院、商場、酒店等公共機構發揮示范帶動作用,以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為契機,按照《重點用能產品設備能效先進水平、節能水平和準入水平(2024年版)》《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通用規范》等政策和現行國家及行業標準,更新城鎮既有建筑不符合現行產品標準、超出設備使用壽命、存在安全隱患且無維修價值、能效低、發生過重大事故、主要部件嚴重受損的熱泵機組、冷水機組、散熱器、外窗(幕墻)、外墻(屋頂)保溫、照明等設備。(市住建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商務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優化建筑運行節能管理
加大高效節能家電等設備推廣力度,開展家電產品以舊換新行動,鼓勵居民加快淘汰低效落后用能設備。加快建立并嚴格執行公共建筑室內溫度控制機制,開展建筑冬夏室內溫度控制、用能設備和系統運行等情況檢查,規范建筑用能節能行為。鼓勵黨政機關集中辦公區率先開展能源費用托管服務試點,推動公共機構運用市場化模式提升城鎮既有建筑能效。運用數字技術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數據共享機制,推動建筑運行管理平臺建設,采集、統計、分析建筑用能數據,優化用能設備控制策略,提升智慧監控和能耗預警水平,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市商務局、市能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國網運城供電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動建筑用能低碳轉型
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水平,因地制宜推動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空氣能、生物質能、工業余熱等可再生能源建筑綜合應用。有穩定熱水需求的建筑中,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動城鎮新建公共建筑和開發區標準廠房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符合條件的既有公共建筑和廠房屋頂加裝光伏系統。推進中心城區中深層地熱能+供熱示范項目、臨猗縣能源島地熱躉熱項目建設,開展地熱能技術的試點應用,推動政府投資建設新立項公共建筑采用“地熱能+”多能互補形式,解決供暖(制冷)用能需求。推動建筑采暖、生活熱水、炊事用能電氣化。試點建設以“光儲直柔”為特征的新型建筑電力系統,發展柔性用電建筑。(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供熱計量和按供熱量收費
持續實施清潔取暖“煤改電”工程。加快城鎮集中供熱設施建設,拓展城鎮集中供熱范圍,通過回收工業余熱等方式提高集中供熱普及率。開展供熱管網及設施節能改造,優化升級供熱系統。實施供熱分戶計量改造,推行具備條件的城鎮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用熱量計量收費,戶內不具備供熱計量改造價值和條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可實行按樓棟計量、按面積分攤。新竣工建筑達到供熱計量要求。制定完善計量熱價標準,加快實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加強對熱量表、燃氣表、電能表等計量器具的監督檢查。(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動節能低碳農房建設
將清潔供暖與鄉村振興、農房節能改造等工作相結合,加強農房設計指導,在農村房屋改造和建設中應用建筑節能措施,按照節能標準建設和改造農房,提升房屋墻體、門窗、屋面、樓地面保溫性能。鼓勵農戶使用電力、天然氣和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清潔可再生能源,加裝光伏發電系統,使用高效照明、灶具、節能器具等設施設備,減少煤炭燃燒使用。(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國網運城供電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行綠色低碳建造
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筑,公共建筑、工業建筑、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采用裝配式建筑或裝配式建造方式,優先選用鋼結構,推廣鋼結構住宅。穩步推廣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全面應用疊合樓板、預制樓梯、陽臺、空調板、預制墻板等部品部件,推廣管線分離技術,支持裝配化裝修在新建商品住宅項目中的應用。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推廣應用綠色建材,積極探索政府投資項目在可研編制、設計與立項、預算(概算)評審、招標采購、施工、驗收等環節按照《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采購綠色建材,持續開展綠色建材下鄉活動。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綜合利用施工臨時設施與永久設施。支持建筑工地辦公用房、圍擋、道路等主要臨時設施應用預制裝配化產品。規范施工現場管理,推進建筑垃圾分類處置和資源化利用,完善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市場推廣機制,在滿足要求的前提下,鼓勵優先使用再生產品。(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工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
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設科技創新平臺,圍繞綠色低碳建筑、新型建筑工業化、城市更新和住宅品質提升、建筑用電設備智能群控、熱電協同等開展技術創新、示范應用和成果轉化,推動可靠技術工藝及設備產品集成應用,創建綠色低碳創新項目,實施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建設科技成果。發布推廣目錄,推廣應用綠色低碳技術。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和高等院校聯合開發建筑節能降碳技術相關課程,培育、引進建筑科技人才。加強從業人員工程實踐培訓。(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國資委、市教育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嚴格建筑拆除管理
健全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機制,對建筑拆除情況加強監督管理。堅持“留改拆”并舉,加強老舊建筑修繕改造和保留利用,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筑,推進城市有機更新。各縣(市、區)、運城開發區要把握建設時序,堅決杜絕大拆大建造成能源資源浪費。(市住建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落實建筑領域能耗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
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建筑領域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加強能源、電力、統計等部門數據共享。完善能源調查品種,改進統計調查方法,加強基礎數據查詢審核,全面科學反映全市建筑領域能源消耗情況。(市統計局、市住建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國網運城供電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強化法規標準執行
執行《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健全完善建筑節能降碳配套政策,規范執行城鎮新建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標準,以標準引領建筑節能低碳水平提升。持續優化建筑用能結構,加大太陽能光熱、光伏、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補應用。(市住建局負責)
(十四)加強部門協同配合
強化部門協同配合,形成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的工作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明確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超低能耗、低碳建筑等建筑節能降碳指標的發展要求,報本級政府批準后實施。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在建設用地規劃條件中明確建筑節能降碳指標,土地出讓或者劃撥時,將建筑節能降碳指標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者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附件。審批服務管理部門將建筑節能降碳指標納入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審查范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建立健全建筑節能降碳監管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嚴格落實各方主體責任。(市住建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加大政策資金支持
積極爭取中央、省建筑節能降碳改造支持資金,支持建筑領域節能降碳技術的研發應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高質量綠色低碳建筑試點示范項目建設等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發展工作。落實支持建筑節能、鼓勵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建設、購買、運行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的,在建筑容積率、不動產登記的建筑面積等方面予以政策優惠。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完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建筑領域綠色低碳轉型和相關產業發展。(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稅務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人民銀行運城市分行、運城金融監管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工作要求
各縣(市、區)、運城開發區、市直各有關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認識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的重要性,健全工作機制,細化工作舉措,抓好組織實施。結合實際落實落細各項重點任務,明確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加強協調推進和政策資金支持,有效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和矛盾。加大對建筑節能降碳的宣傳力度,及時總結和宣傳好經驗、好做法,引導全社會自覺踐行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營造社會支持、群眾參與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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