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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建設部關于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定》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管的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等有關規定,我局對2024年11月5日提交資料、申請辦理“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了審查,本批次申辦事項1項,經初審不符合要求。現將初審意見予以公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
一、船山區清平街原化工廠宿舍危舊房改造項目建筑垃圾運輸事項
(一)申辦單位:遂寧市開發區勾勾運輸經營部
(二)申辦事項: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運輸)
(三)基本情況:遂寧市開發區勾勾運輸經營部申請運輸位于船山區清平街原化工廠宿舍危舊房改造項目的拆除垃圾,運輸量約3800立方米,經分類處理后運輸至位于遂寧經開區遂樂路雙拱橋村的遂寧市巨龍水泥有限公司協同處置。
(四)存在問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第十三條規定“施工單位不得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管的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規定“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運輸)”行政許可條件之一為服務對象類型是企業法人。經核查遂寧市開發區勾勾運輸經營部的營業執照,該經營部組成形式為“個人經營”,類型為“個體工商戶”。根據《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國務院令第755號)有關條款,個體工商戶屬于自然人范疇,不屬于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
(五)審查意見:不同意辦理。我局已一次性向遂寧市開發區勾勾運輸經營部反饋審查意見及存在問題。
社會各單位及個人對行政許可申請人所申請許可的真實性及其他情況有舉報的,請在公示期內向遂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供詳細的書面材料。單位舉報應加蓋公章及真實的聯系方式,個人舉報應署實名并附身份證復印件及真實的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遂寧市船山區渠河中路663號建設大樓15樓1513辦公室;聯系電話:0825-2320318。
遂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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