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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住建、房產、規劃、市場、園林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宿州市住宅工程質量管理,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有效減少工程質量投訴,根據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推行住宅工程業主開放日制度的通知》(建質〔2022〕85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對我市新建住宅工程全面落實業主開放日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全市范圍內新建住宅工程,包括商品住宅小區、單身公寓、安置房等住宅工程,以及用于居住功能的其他建筑工程。
二、開放階段
第一階段業主開放日: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裝飾裝修施工前。
第二階段業主開放日:分戶驗收后,竣工驗收前。
第三階段業主開放日:竣工驗收合格后,正式交付前。
三、責任分工
(一)業主開放日活動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協調參建各方責任主體深度參與,負責方案制定、組織實施、安全保障以及銷項整改、協調溝通等,對工程質量承擔首要責任。
(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物業單位等單位應配合建設單位開展活動,按各自分工負責開放日期間,業主提出問題的解答、整改、溝通工作,并承擔企業主體責任。
(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第一階段、第二階段業主開放日活動監督工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共同負責第三階段業主開放日活動監督工作;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業主開放日期間涉及小區規劃等方面問題的監督工作;市場監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銷售宣傳等方面問題的監督工作;園林綠化管理部門負責業主開放日期間園林綠化養護質量的評價和指導工作;業主開放日期間存在涉及水、電、氣、網絡、供暖等其他職能范圍問題,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
四、實施要求
(一)活動準備階段
1、編制方案。建設單位應根據項目建設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編制業主開放日活動實施方案,并在活動開始前7天報建設、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方案內容應包括項目概況、人員組織安排、開展時間、開放內容、開放批次、應急預案、保障措施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2、活動通知。每階段業主開放日活動應至少提前7天通知全體已購房業主,告知業主開放日的具體時間、集合地點、活動流程、開放內容和進入現場注意事項等,明確登記方式,確保業主100%通知到位。
3、時間安排。建設單位應根據自身組織能力,合理安排開放日時間。
4、參加原則。參加活動的業主應身體健康,遵守現場管理秩序,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原則上參與開放日活動的業主,每戶不超過三人。
(二)活動實施階段
1、接待保障。建設單位應在現場顯著位置設置業主登記接待、應急保障、衛生服務區域,場地及活動路線布置應符合安全及衛生防疫要求。
2、活動內容。
(1)第一階段業主開放日
時間節點: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裝飾裝修施工前。
展示內容:
①結構安全:展示樓棟主體鋼筋綁扎、混凝土澆筑工藝,提供鋼筋品牌、規格及檢測報告;
②隱蔽工程:開放水電預埋管線、防水層施工(如衛生間、陽臺)等樣板區,說明材料品牌(如SBS防水卷材、PVC線管等);
③材料展示:現場陳列混凝土試塊、鋼筋原材、砌體材料(加氣塊、砂漿)等,附出廠及檢測合格證明。
(2)第二階段業主開放日
時間節點:分戶驗收后,竣工驗收前。
展示內容:
①圖紙:應提供經審批的小區總平面圖及圖審后單體建筑的施工圖、平面圖、立面圖、配套附屬設施的具體內容。
②墻面工藝:展示抹灰層平整度、粉刷層抗裂網鋪設、保溫層施工等施工細節;
③管線標識:開放水電管線走向標識區,說明強電弱電分離、給排水管材(如PPR管、PVC-U管)品牌及壓力測試結果;
④材料對比:陳列瓷磚、涂料、門窗型材等主材小樣,對比合同約定品牌與實際用料。
(3)第三階段業主開放日
時間節點:竣工驗收合格后,正式交付前。
展示內容:
①實測實量:公示房間開間進深、層高、墻面垂直度等實測數據;
②成品細節:逐戶檢查墻地磚空鼓、門窗五金件安裝、櫥柜臺面接縫等細節;
③功能性測試:演示地漏排水試驗、門窗氣密性檢測、電路負荷測試;
④公共區域:開放電梯、消防通道、園林綠化、地下車庫等公共設施,說明維護標準;
⑤驗收報告:開放查閱《分戶驗收記錄表》《閉水試驗記錄》等文件。
⑥物業對接:安排工程師陪同驗房,現場記錄問題并承諾整改時限。
3、投訴受理。建設單位應及時在現場張貼投訴受理公示牌,
注明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企業及項目負責人聯系方式及建設、房產、規劃、市場監督、園林等行政主管部門和屬地街道投訴受理電話。
4、有序查驗。建設單位應按照制定的活動方案,集中或分批分組有序組織業主到場,按戶發放《業主開放日活動問題登記表》(附件1),并組織專業人員攜帶檢查工具全程陪同業主參觀戶內及相關公共區域、公共設施,并留存影像資料。
5、填表答疑。業主應根據實地查驗情況如實填寫《業主開放日活動問題登記表》,業主和建設單位陪同人員應在記錄表中簽字確認。對于業主提出的合理問題,建設單位應分類統計,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對于業主提出的不符合客觀事實或工程建設技術標準的意見,建設單位及其他責任主體應依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合同約定等溝通解釋到位。
6、安全保障。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業主開放日,為保障參與業主安全,活動路線范圍、開放展示區域內及相鄰周邊建筑應停止所有施工作業。參與業主到達現場后,建設單位應安排專人組織安全教育,告知安全風險及開放內容,簽訂安全協議,提供安全防護用品,引導業主按照既定的活動路線進行參觀及查驗,活動路線兩側應設置封閉圍擋或臨時護欄。
(三)后期整改階段
1、開放日活動結束后,建設單位應整理匯總所有《業主開放日活動問題登記表》中的問題,形成《業主開放日活動情況匯總表》(附件2)。對實體質量問題,建設單位應建立整改銷項臺賬,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要做好配合工作,限期完成整改,確保整改質量。
2、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要主動與業主建立溝通渠道,通過見面、電話、微信等方式,對整改情況進行反饋、答疑、確認。整改完成后,由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共同驗收并簽字確認,留存相應整改及驗收資料。對業主提出的戶內問題整改情況,可邀請業主再次赴現場查驗,并在《業主開放日活動問題登記表》中簽字確認。
3、對于不能及時完成整改的問題,應及時向業主說明有關情況,另行約定整改時限。整改完成后,建設單位應及時聯系業主,告知整改結果,并可邀約現場查驗。
4、業主開放日期間出現的網絡輿情,建設單位應正面回應,及時溝通解決。
5、建設單位應按照“一戶一檔”方式,整理業主開放日期間相關問題整改、驗收資料歸檔。
6、相關問題整改完成后5日內,建設單位應將活動中業主到訪情況、反映問題整改情況等書面報送建設、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建設、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對業主開放日中涉及其他職能部門的問題及時轉送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責任。建設單位應提前7天向所有業主發出邀請,嚴格按照要求組織開展業主開放日活動,抓好問題整改,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做好配合工作。業主開放日中,經業主查驗有質量問題的,按照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處理方式進行處理。房屋交付使用后發現質量問題的,按照國家和我省工程質量保修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定以及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二)強化監督管理。業主開放日開展情況和問題整改情況將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內容,對存在較多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主體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對其在建項目加大日常監督頻次和力度。對各類檢查中發現的質量責任落實不到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每階段業主提出的相關質量問題,建設單位應及時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上報主管部門。針對與原設計圖紙不符的變更,應說明變更原因、明確變更內容、提供變更合法手續,(變更內容不應違反國家相關規范要求或降低原設計標準)。實行預售的建設項目應由建設單位根據預售情況組建業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委員會,對工程重要節點的施工進行監督并貫穿工程施工全過程。交付使用后發生質量投訴的,要倒查該戶開放日意見登記表及整改記錄,對于活動中登記的質量問題整改維修不到位而產生質量投訴的,記入相關責任主體信用檔案,并公開予以曝光。
(三)建立獎懲機制。加大對守信建設單位的政策支持和失信建設單位的懲戒、責任主體在質量回訪和質量投訴處理過程中的失信懲戒力度,營造“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良好信用環境。對處理不當、引起較多投訴、反復投訴的,依照《宿州市房屋建設工程質量投訴信用懲戒管理辦法(暫行)》相關條款進行處理。對于積極組織、措施得力、反饋問題較少,整改及時、業主滿意度較高的項目,可給予通報表揚、同等條件下優先評選優質工程。
(四)嚴格業主開放日工作的信息報送。
業主開放日活動工作開展情況是省市質量考核的重要指標,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業主開放日活動工作開展情況按月報送,每月25日前將本月活動開展和問題整改等情況報送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將定期對各縣區業主開放日活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有效期為3年。
(聯系人:孫博文,聯系郵箱:812636917@qq.com)
附件:1、業主開放日活動問題登記表
2、業主開放日活動情況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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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宿州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
宿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宿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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