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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莆田市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
莆政辦規〔2025〕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莆田市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11日
莆田市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激發建筑業企業活力,推動建筑業民營經濟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全面提升建筑業整體素質和綜合競爭力,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17〕136號)、《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支持建筑業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閩建筑〔2022〕9號)、《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閩建筑〔2023〕2號)及《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福建省促進建筑業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十條措施的通知》(閩建筑〔2023〕2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建筑業實際,制定《莆田市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如下:
一、培育優質龍頭企業。堅持扶優扶強原則,評選發布一批優質建筑業企業為“龍頭企業”,鼓勵“龍頭企業”積極參與我市項目建設,并制定相應激勵措施,促進我市建筑業龍頭企業增產增效,以堅定建筑業企業行業信心,提升建筑業“龍頭企業”競爭力和發展力。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發改委、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二、支持企業做專做精。推動建筑行業中小企業轉型發展,引導中小企業轉向物業管理、裝飾裝修、消防設施、防水防腐等專業承包市場發展,打造差異化競爭平臺,形成優勢互補的專業化分工。建立發布一批專業承包骨干企業清單給予重點培育,探索實施專業承包企業信用評價結果應用,支持總包單位依法擇優分包給優質誠信的企業,帶動中小企業做專做精。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發改委、國資委、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三、鼓勵企業資質等級提升。建筑業企業晉升特級總承包(綜合)資質等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建筑業企業晉升一級總承包(甲級)資質等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鼓勵企業調增緊缺專業資質(含公路、鐵路、港航、水利、礦建、電力施工總承包資質),獎勵標準可為上述標準的1.5倍。企業同一年度內有多項資質晉升的不重復獎勵,只按最高獎項予以獎勵。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四、加大企業招商引資力度。積極引進施工總承包特、一級資質企業,符合條件的享受龍頭企業相應待遇,同時,給予資質引進獎勵及辦公用房租房優惠和購房補助:(一)引進獎勵:特級總承包(綜合)資質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1200萬元,一級總承包(甲級)資質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350萬元;(二)辦公用房租房優惠:對租用自用辦公用房的企業,由市招商服務中心提供全市閑置樓宇名單,對入駐閑置樓宇名單的企業與產權業主簽訂合同后,給予室內設計、裝飾期間免于租金,期限為1年;(三)購房補助: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的,按購房房價的5%給予補助,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20%,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財政局、國資委、招商服務中心,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五、鼓勵企業發展壯大。根據企業資質、建筑業產值及產值增長等綜合貢獻予以每年度獎勵:(一)貢獻獎勵:特級總承包企業年度產值達到50億元、一級總承包企業年度產值達到30億元、二級總承包企業或一級專業承包企業年度產值達到10億元以上(含10億元),且產值連續3年以上(含3年)保持增長的,當年度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二)基礎獎勵:針對產值連續3年以上(含3年)保持增長的企業,產值每年增加10億元以上(含10億元),獎勵金額30萬元;產值每年增加5億元以上(含5億元),獎勵15萬元;產值每年增加1億元以上(含1億元),獎勵5萬元。
產值連續3年以上(含3年)保持增長的,以2022年度產值起算;新引進的建筑企業只可享受基礎獎勵;享受貢獻獎勵的企業可疊加享受一次基礎獎勵;享受基礎獎勵的企業只可享受一次基礎獎勵。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六、支持企業拓展市場。支持優質企業與市外優質企業(含外資企業)組建聯合體,參與我市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的房屋市政工程投標。上述聯合體項目招標文件可按投標聯合體各成員中的最高信用分和業績計取,聯合體成員(含外資企業)在本項目中承擔的工程業績,可在今后本市工程項目招標中作為有效業績使用。通過構建“內資主導、外資賦能”的合作機制,既助力優質企業提升市場競爭力,又吸引更多優質外資資源融入我市建筑業生態,共同推動房屋市政工程領域高質量發展。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發改委、國資委、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水利局、交通運輸局、海洋與漁業局、工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七、鼓勵和表彰創優先進企業。鼓勵建筑業企業積極創建優質工程,同時,作為承建單位獲得較高榮譽的,按下列標準給予優質工程專項獎勵:(一)對在本市承建項目獲得國家級優質工程獎限于“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含金質獎)、“詹天佑獎”的建筑業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二)對獲得省級優質工程獎(包括省級住建主管部門、省建筑業協會、省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會頒發)的建筑業企業每項給予20萬元獎勵;(三)對獲得省級標準化(交流)項目的建筑業企業每項給予10萬元獎勵。同一個項目獲得多個獎項的不重復給予獎勵,按其獲得的最高獎項給予獎勵。同時,每年對在搶險救災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建筑業企業,由各行業主管部門上報市政府給予通報表揚。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發改委、財政局、國資委,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八、保障企業人才子女就學。促進我市建筑業企業做大做強,引進高層次人才,保障企業后顧之憂,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根據建筑業企業綜合貢獻情況會同教育等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具體就學實施方案,每年統籌安排建筑業企業高層次人才子女、技術骨干子女、特種作業人員子女等人才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優質學校就讀,保障企業人才子女就學。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教育局、住建局
九、規范工程價款結算。政府投資、國有資金占主導項目的施工發包承包,應當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建設單位執行工程預付款、工資款、進度款和竣工結算、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保障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嚴格落實工程款專款專用。嚴格執行分階段過程結算的規定,特別是國有企業投資項目要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在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通知》(閩建筑〔2023〕26號)精神,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不得以審計未完成、資金未到位等理由拒絕、拖延、推諉、暫停工程整體結算工作。施工合同中不得約定類似“承包人不得以發包人未足額支付進度款為由順延工期或停工”等違背法規、顯失公平的條款,已約定的依法依規予以糾正。同時,落實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清理拖欠工程款的首要責任和主體責任,健全拖欠工程款隱患排查、糾紛化解和協調處置機制。開展建筑市場“雙隨機”檢查時,將建設單位支付情況納入重點檢查內容。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發改委、財政局、住建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完善服務機制。推行助企常態化服務,加強親清政商關系建設,推動各級住建主管部門成立由建筑業協會、建筑專家、專業律師等組成多方共建的服務小組,解決建筑業優質企業拓展業務相關事宜,并定期開展走訪調研,協調解決相關行業發展、建筑業企業經營、涉法涉訴等方面的共性問題。構建便捷暢通的涉企信息直達通道,實現助企服務常態化、排憂解難精準化、訴求辦理機制化、問題解決實效化。加強宣傳推介,積極舉辦(承辦)工程類會議,展示建筑業企業高質量發展成果,向社會推介優質建筑業企業,打造莆田建造品牌。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政策實行年度資金總控,第三、四、五、七條涉及的獎補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由市、區(管委會)財政各承擔50%,仙游縣人民政府可參照自行研究獎補措施。同時,在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前提下,妥善處理存量的施工項目,防止不誠信履行與企業的約定,對已履行的項目存量,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履約過渡期。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市住建局負責解釋。《莆田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建筑業發展壯大的實施意見》(莆政綜〔2018〕98號)同時廢止,莆田市有關文件相關條款與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為準。
來源:莆田市人民政府 官網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師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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