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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開展2025年度成都市建設工程專業副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成住建發〔2025〕136號
市級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省、市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有關要求,為做好2025年度成都市建設工程專業副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渠道
(一)申報范圍
1. 在我市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并符合相關申報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通過與其建立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須為在蓉單位)推薦,可申報2025年度建設工程專業副高級職稱評審。
2. 申報人申報時最近6個月須在成都市范圍內在單位連續繳納社保(現參保單位應與推薦單位一致)。
3. 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聘任制公務員、離退休人員(從審批機關審批的退休時間起計算)以及處于職稱申報評審影響期內的人員,不得申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
(二)申報渠道
1. 市屬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由本人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推薦,通過市級主管部門(單位)進行申報。注冊地在市外的成都市屬國有企業子公司、分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憑當地公司社保證明,通過成都集團總部進行申報。
2. 區屬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由本人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推薦,將單位所在地的區(市)縣人社局作為主管部門進行申報。
3. 在蓉注冊的非公有制企業(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由本人所在工作單位(須為在蓉單位)推薦,按照屬地化原則將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區(市)縣人社局作為主管部門申報。
4. 總部在市外或控股股東在市外,注冊地在我市的國有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經其企業總部同意,按照屬地化原則將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區(市)縣人社局作為主管部門申報。
5. 勞務派遣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審,其所在的勞務派遣公司須為在成都市域內登記注冊并取得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證的企業。勞務派遣的申報人,由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推薦,向各級主管部門申報。
6. 在我市就業的國(境)外專業技術人員可按《成都市國(境)外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實施辦法》(成人社職稱〔2021〕85號)的申報條件參加職稱評審。
7. 中央駐川在蓉單位需委托副高級職稱評審的,應在省級相關部門單位委托,成都市不受理。
二、申報專業
建筑設計、城市設計、建筑美術設計、城鄉建設規劃、工程測量、巖土工程、房屋建筑結構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白蟻防治工程、給排水工程、建筑電氣與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調工程、機械設備安裝、市政道路橋梁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景觀園林工程、環境衛生工程、消防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價、工程管理。
非建設工程專業中級職稱,不能直接申報建設工程專業副高級職稱。
三、申報條件
(一)嚴格按照《四川省建設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川建行規〔2023〕3號)(以下簡稱《基本條件》,可在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政策文件”一欄查詢下載)相關規定執行。
(二)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規定,申報人一般應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
(三)按照《成都市工程技術領域技術技能人才職業融合貫通發展實施細則》(成人社發〔2019〕16號)規定,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建設工程技術技能工作滿5年,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副高級職稱。
(四)按照《關于調整四川省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25〕1 號)精神,申報人取得部分可聘職業資格并滿足相關聘任條件的,可作為申報職稱的條件。
(五)職稱制度改革前取得“稱號類”職稱的,須在我市參加同級轉評后方可參加高一級職稱評審。
(六)2025年度申報人的任職資格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31日。任職資格時間以本人取得有效證書上標注的時間為準,其它證明不予認可。若取得多個職稱證書,任職年限均從最后取得的職稱證書開始重新計算。在省外通過“以考代評”方式取得的中級職稱因按照我市原職稱評審通知要求參加同級轉評的,任職資格時間以原職稱證書時間起算。
(七)擬在我市申報工程技術系列副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證書如果為《關于2025年核實工程技術系列職稱證書信息有關事項的通知》(成人社職稱〔2025〕31號)規定查驗范圍內的證書,須持《成都市工程技術系列職稱證書信息核查登記表》進行申報。
(八)申報條件僅作為申報依據,申報人是否達到相應專業技術水平,由評審專家綜合評議提出具體評審意見。
四、申報流程
2025年度我市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審核、評審等一系列工作,通過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評審系統,網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辦理。操作手冊可在評審系統主頁下載。
(一)用戶注冊。評審系統按照申報單位先注冊、申報人后注冊的順序操作。市級主管部門、區(市)縣人社部門、區(市)縣主管部門、申報單位、申報人提前進入評審系統逐級注冊。單位注冊分為“普通單位”注冊和“中央在川單位”注冊。各級主管部門注冊,上級單位選擇同級人社部門審核;主管部門所屬企(事)業單位注冊,上級單位選擇主管部門審核;非公有制企業(組織)、注冊地在我市的市外國有企業注冊,上級單位選擇登記注冊所在地區(市)縣人社部門審核。下級單位逐級向上級單位申請注冊。逐級報送職稱申請時,若無法選擇上級單位或主管部門,請聯系相應機構進入評審系統注冊,已注冊的用戶,無需重復注冊。
(二)個人申報。申報人按照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注冊登錄評審系統,新增職稱申報,如實填寫申報信息,選擇成都市建設工程專業副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進行申報,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并按評審系統程序提交申報單位審核。申報人應根據本人現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崗位實際申報相應專業,如申報專業選擇框中沒有擬申報的專業,請按相近相關專業自愿選擇填報。業績成果如有涉密內容,請按規定進行脫密處理。
(三)單位推薦。申報單位以法人方式登錄評審系統,對申報人申報資格和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逐項審核(含學歷學位、任職年限、工作業績、獲獎情況、發表論文論著等)。對符合申報條件的,應將其資格條件和工作業績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所在單位蓋章上傳《公示結果證明》《單位綜合推薦意見》,按評審系統程序報主管部門、區(市)縣人社部門。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不得推薦上報。
(四)主管部門、區(市)縣人社部門審核。主管部門、區(市)縣人社部門及時登錄評審系統,對申報人的申報資格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報評委會。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應予以退回或不通過,并在評審系統中注明原因。
(五)評委會審核受理。評委會按規定的范圍、權限和程序受理申報材料。不符合資格條件、不屬于受理范圍或未按規定程序報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續不齊備的,告知補正,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申報。未按要求補正資料,評委會再次退回,退回材料第3次提交評委會審核仍不符合要求的,本次申報終止,不予受理。評委會最終接收截止時間后,統一啟動論文查重和虛假期刊核查工作。
(六)破格評議。由評委會統一組織專家開展破格申報資格認定,確認破格的進入評審程序。
(七)申報人繳費。申報人自評委會審核接收后,自行登錄評審系統,按照評審系統提示進行繳費,并上傳繳費憑證,繳費成功后不予退費(繳費發票通過四川省財政電子票據公共服務平臺查詢打印)。
(八)評審表報送。經評委會審核通過的申報人,在評審系統顯示“評委會已接收”且繳費成功后,須從評審系統導出并打印《四川省職稱評審申報表》(以下簡稱《評審表》)。《評審表》原件由各主管部門匯總(附上人員名冊)于2026年4月17日17:00前報送至成都市住建行業人才服務中心(高新區錦城大道961號5樓510室)。
(九)職稱評審。評委會按規定組織評審(含答辯)。評審表決會議結束以后,對評委會評審表決未通過的人員,不重新進行評審。評審擬通過人員名單,將在評審系統和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評委會將評審結果反饋至發證單位確認。
(十)確認及證書發放。發證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并發文確認職稱任職資格,生成電子職稱證書,不再制作發放紙質職稱證書。申報人可在評審系統中下載打印電子證書。
五、申報安排
(一)個人網上初次申報時間:2025年11月7日9:00——12月18日17:00(逾期不得補報)。
(二)申報人所在單位初次審核截止時間:2025年12月25日17:00。
(三)主管部門、區(市)縣人社部門初次審核截止時間(評委會初次接收截止時間):2026年1月8日17:00。
主管部門提交到評委會后,才算初次申報提交完成。
(四)個人修改提交截止時間:2026年1月28日17:00(逾期視為放棄申報)。
(五)申報人所在單位修改審核截止時間:2026年2月2日17:00。
(六)主管部門、區(市)縣人社部門再次審核提交截止時間(即評委會最終接收截止時間):2026年2月4日17:00。
(七)個人繳費時間:2026年4月2日9:00——4月9日17:00,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個人及單位需在評委會設置的規定時間內通過評審系統完成個人申請填報及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逾期不得補報)。主管部門(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核工作,并推送評委會(逾期不再受理)。請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充分考慮公示、審核等環節所需時間,盡早提交申報材料,避免因評審系統關閉等原因影響申報。對2026年2月4日13:00-17:00內提交的申報材料,符合條件的按照“受理”處理,不符合條件的按照“不予受理”處理。
六、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包括基本信息、學歷學位、現職稱(職業資格)情況、工作經歷、任職前業績、任職后業績、學術論文、公示結果、推薦意見、工作總結及相關附件等,相關要求詳見《成都市建設工程專業副高級職稱申報評審材料規范》(附件1)。
七、組織答辯
根據《基本條件》規定,申報副高級職稱實行全員答辯。答辯時間、地點及要求將通過評審系統另行通知。
八、收費標準
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23〕473號)規定,副高級職稱評審費每人次320元(含答辯費80元)。
九、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職稱申報評審的全過程,申報人應對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嚴肅、慎重地簽訂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在申報、推薦、審核、評審、公示、復核等各個環節中,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申報資格;已取得的職稱資格及證書予以撤銷,從查實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報評審職稱,將情況記入失信人員名單予以通報并抄送其所在單位。對用人單位未認真履行審核推薦職責,一年內有2人及以上存在證書信息虛假申報職稱的,在申報職稱時納入重點關注名單,進行約談或通報并抄送其主管部門,情節嚴重的限制推薦資格,并納入住建行業相關信用管理。對協助造假的企業或機構,按規定列入違規失信“黑名單”。
(二)嚴格落實“考培分離”凈化評審環境。市住建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或機構開展各種職稱評審培訓或代辦職稱,不收取所謂的“服務費”“代辦費”等其它費用,請廣大申報人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申報人可登錄評審系統,及時關注職稱申報評審的相關信息和要求。
十、監督舉報
各部門(單位)要加強職稱評審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層層落實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嚴防廉政風險。為確保職稱評審工作公平、公正,市紀委監委駐市住建局紀檢監察組對職稱評審工作進行監督。
電話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職稱申報咨詢電話:028-86279136,028-85156609
市住建局監督電話:028-61104511,028-61889324
評審系統技術咨詢電話:15982396484,18582368002
附件:
1.成都市建設工程專業副高級職稱申報評審材料要求
2.破格推薦材料、單位綜合推薦意見、公示結果證明、企業總部同意證明參考模板
3.四川省建設工程類職業資格可申報職稱專業對應表
4.四川省建設工程常見虛假期刊目錄
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11月5日
來源:成都市住建局 官網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師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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